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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01 来源:后勤处 作者:陈真 供图: 编辑:陈真 浏览:

全面落实教育部、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河南省教育厅、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以及信阳学院秋季开学入校方案,提高校园环境卫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建设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为师生营造清洁安全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检查通报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

校园环境卫生检查由校领导主抓,保卫处牵头,联合学生处、团委、基建处组建校园环境卫生检查组,检查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采用保卫处携校卫队、伙委会巡查、各单位自查、检查组联合检查的三级巡查机制,以突击检查、全面巡查的方式进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工作。

第二条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校园内教学楼、公寓楼、学术交流中心、综合楼、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各主支干道路、绿地、教职工公寓、家属区、施工场地、超市、浴池、快递站等各商业服务网点的清扫、保洁、通风、消毒,垃圾和杂物的清捡、清运。

重点检查开学期间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和消毒工作;公共空间、公共区域的清扫、消毒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到边到角,是否存在卫生死角;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及垃圾是否定点定时清运;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是否按要求消毒、通风;师生室外就餐处卫生清洁及消毒工作是否及时、到位;口罩等防疫物资废弃物是否进入专用收集器,是否按规定及时科学有效处理;环境清洁、清运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摆放、洗刷、消毒。

第三条检查程序

保卫处携校卫队、伙委会坚持每天上午巡查校园1次,各单位坚持每天上下午各2次巡查所管辖区域,保卫处牵头检查小组及各单位负责人,每周进行1-2次全面巡查。

第四条通报程序

各单位及保卫处每天如实填报检查记录;各单位每日下班前将当日巡查记录提交检查组;检查组次日通报上日检查结果并上报主管校领导;检查组每周汇总突出问题或突出表现进行通报并上报主管校领导。

第五条责任与追究

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是巡查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各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是校园环境卫生检查第一责任人,要按要求定期深入一线,掌握校园环境卫生情况及防疫工作动态,及时有效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奖励

巡查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不畏工作环境艰辛,认真细致做好巡查、报告和验收回访工作。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工作要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对于工作认真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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