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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公屋制度

时间:2013-01-15 来源:华锐学院 作者: 供图: 编辑: 浏览:

香港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公屋制度

[ 作者:侯长静 转自:中国后勤杂志]

公共租赁住房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名词,是政府为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是新形势下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所谓“夹心层”,是指游离在保障与市场之外的无能力购房群体的代名词。这群人中,有的够不着廉租房条件、又没钱买经济适用房,有的没资格买经济适用房、又买不起商品房。在金融海啸的大背景下,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置身于市场和政府保障之间的空白地带,其住房难题已日益显现。这个群体约占全国城镇人口的一半以上,其中还不包括常住城镇的暂住人口。

说到“夹心层”住房问题,解决得较好的要算离我们最近的香港了。香港的公屋制度,已经实行了50多年,被公认为是亚洲仅次于新加坡的、最健全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对香港社会的稳定与繁荣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根据2011年的统计,香港有超过340万的居民住在公屋里,占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公屋是指香港政府修建的公共住宅房。政府经过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用很低的租金出租给低收入者。和内地的“经济适用房”不同,这种住房只能住,不能出租或者买卖,居住权也不能继承,住满十年就退给政府。公屋包括廉租屋和居屋,居屋拥有非完全产权,只能由房委会回购;廉租屋则完全没有产权,住房每两年根据通货膨胀率调整一次租金。公屋面积都不大,多数是四五十平方米,有的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几栋或十几栋二三十层的高楼组成一个公共屋邨,这些公共屋邨的质量、绿化和配套设施等并不比普通商业楼盘逊色。香港只有“居民”,没有“农业户口”,“居者有其屋”是公屋制度的理论依据和施政口号。公屋的月租金大约为几百至两千多港币,包括了管理费、物业税费等等,这个数额大概相当于同区域商品房租金的四分之一、一般家庭收入的十分之一,而深圳的房租一般要占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所以,能够住进公屋的,对一般的香港居民是件非常满足的事情,他们甚至认为香港是全世界公屋制度做得最好的地方。

香港的公屋制度有一套非常严谨的运行机制,大体是:申请人年满18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现居于香港并拥有香港居留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每月总入息和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有关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此数据处于变动中,只要收入在全港中位数以下大多数都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楼宇;配屋时,申请表内必须有至少一半成员在香港住满7年及所有成员仍在香港居住。购买居屋的条件是家庭月收入在2.7万港元之下,2011年10月香港政府推出的“新居屋”收入上限调整为月收入3万港元。

香港的公屋制度,给了我们许多思考的空间。很显然,公屋从建设、审核到配租也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对于申请过程中有提交虚假资料和骗租的行为,香港有相应的法律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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