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发布人:zjc来源:教务处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称“新学期”)老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确需调整的,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校内外兼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已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校外兼课教师不再填写《信阳学院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进行审批。

(三)严格控制任课教师教学任务量

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及其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新进教师和初级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一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最多承担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校级兼职督导员教学任务量,除随堂听课工作量外,统筹课堂教学、实习及论文指导工作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科学填报教学任务

1.新学期课程教学起止周为1~18周,公共选修课教学起止周为2~17周。各教学单位要准确确定所有课程,尤其是分段课程、专周课程的教学起止周。如专业见习,总学时为1周,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确定起止周,如“9~9”。

2.课程代码(学分)、考核方式相同且学习要求相当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及部分专业课可以合班教学,尽量保证合并的班级同属一个专业(学院);不同学历层次(本科与专科)课程不得合班教学。

3.教学班人数参照现行教学班编班人数执行。

(五)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培养方案(课程数量、顺序、课时分配、实践环节要求等)、师资、教室资源等约束条件,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确保课表编排科学合理。我校自有教师课表编排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周采用七天排课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六、周日尽量不安排或少安排教学活动。一门课程的星期规则为:

(1)一周1次课:周一至周五任一天。

(2)一周2次课:至少间隔一天,并避免周一/五组合。因而共五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3)一周3次课:尽量每两次间隔一天,即优先安排周一/三/五,也可以其他,但避免三次都连续,如周一/二/三,或周二/三/四,或周三/四/五。

(4)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部分一周上3~5次的专业课程,可连天排课。

(5)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连天排课。

2.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即一次课。上午包含1~2节、3~4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5~6节、7~8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9~11节一个授课单元。一门课程的节次规则为:

(1)总要求:原则上仅白天上课,即在第1~8节范围内(实验类等特殊课程才可排在晚上);同一天里节次不间断(如上午1~2节和下午7~8节)。

(2)一次1节课:仅音乐类专业部分周学时为1的声乐、器乐类技巧课,可一次排1节。

(3)一次2节课:绝大部分课程,特别是理论类课程,最多2节连排。2节可使用的节次及优先级:1~2节>3~4节>5~6节>7~8节,无其他编排方式。

(4)一次3节课:仅周学时为3的实验类课程可以3节连排。3节可使用的节次:9~11节,在专业推荐课表空余的情况下可使用5~7节,不得排6~8节。其他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律采用一次2节课、单双周方式编排。

(5)一次4节课: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需要一次4节的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编排,但需要满足节次规则的“总要求”。

(6)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

3.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实验类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公共体育课程尽量安排在7~8节或3~4节,不得安排在1~2节。

4.班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课程难易搭配科学合理,学期内周总学时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每天上课时数均衡,原则上不少于4学时,不多于6学时,避免疲劳学习。

5.任课教师授课时数要均衡,每天以2~4学时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学时,避免疲劳授课。

6.按照不换场地、不换教学楼、最近教学楼的原则安排教学场地,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在校园内的流动。

7.具体排课顺序:大面积合班课优先于单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需用设备课程优先于不用设备课程,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

8.新学期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六上午,选课对象主体为2020级本科学生,该时间不得安排其他课程;各教学单位例会时间请自行在排课前通报给开课单位教学秘书。

二、工作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完成单位

培养方案核查

根据各年级对应培养方案,对迁移方案进行核查

7月11日前

各学院

开课计划生成

根据各年级对应培养方案,选择开课学期,从专业方案初始化计划;打开开课计划维护开关

教务处

开课计划维护

添加、删除、修改、设置是否开课(设置不开课将不生成教学任务)

7月13日前

各教学单位

教学任务生成

根据开课计划全部生成教学任务;打开填报任务权限

教务处

教学任务填报

添加、删除、合并、拆分、分组、安排教师,提交审核(含公选课)

7月15日前

各教学单位

教学任务审核

审查教学任务合班、教师任课门数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教务处

教学任务发布

发布教学任务,便于教师备课

7月16日

教务处

置课

添加教学任务学生名单

课表编排前

各教学单位

课表编排

安排教学任务时间、地点

8月18日前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课表核查与优化

核查有无错漏排、场地距离、课时均衡性等

8月20日前

各教学单位

任课教师

教务处

课表查询与发放

开放正式课表查询

8月23日

教务处

发放教师课表、学生课表

新学期开学前

各教学单位

发放教学楼总课表

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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