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称“新学期”)老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确需调整的,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校内外兼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已与学校签订协议的校外兼课教师不再填写《信阳学院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进行审批。
(三)严格控制任课教师教学任务量
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及其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新进教师和初级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一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最多承担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校级兼职督导员教学任务量,除随堂听课工作量外,统筹课堂教学、实习及论文指导工作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科学填报教学任务
1.新学期课程教学起止周为1~18周,公共选修课教学起止周为2~17周。各教学单位要准确确定所有课程,尤其是分段课程、专周课程的教学起止周。如专业见习,总学时为1周,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确定起止周,如“9~9”。
2.课程代码(学分)、考核方式相同且学习要求相当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及部分专业课可以合班教学,尽量保证合并的班级同属一个专业(学院);不同学历层次(本科与专科)课程不得合班教学。
3.教学班人数参照现行教学班编班人数执行。
(五)课表编排原则
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培养方案(课程数量、顺序、课时分配、实践环节要求等)、师资、教室资源等约束条件,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确保课表编排科学合理。我校自有教师课表编排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周采用七天排课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六、周日尽量不安排或少安排教学活动。一门课程的星期规则为:
(1)一周1次课:周一至周五任一天。
(2)一周2次课:至少间隔一天,并避免周一/五组合。因而共五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3)一周3次课:尽量每两次间隔一天,即优先安排周一/三/五,也可以其他,但避免三次都连续,如周一/二/三,或周二/三/四,或周三/四/五。
(4)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部分一周上3~5次的专业课程,可连天排课。
(5)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连天排课。
2.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即一次课。上午包含1~2节、3~4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5~6节、7~8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9~11节一个授课单元。一门课程的节次规则为:
(1)总要求:原则上仅白天上课,即在第1~8节范围内(实验类等特殊课程才可排在晚上);同一天里节次不间断(如上午1~2节和下午7~8节)。
(2)一次1节课:仅音乐类专业部分周学时为1的声乐、器乐类技巧课,可一次排1节。
(3)一次2节课:绝大部分课程,特别是理论类课程,最多2节连排。2节可使用的节次及优先级:1~2节>3~4节>5~6节>7~8节,无其他编排方式。
(4)一次3节课:仅周学时为3的实验类课程可以3节连排。3节可使用的节次:9~11节,在专业推荐课表空余的情况下可使用5~7节,不得排6~8节。其他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律采用一次2节课、单双周方式编排。
(5)一次4节课: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需要一次4节的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编排,但需要满足节次规则的“总要求”。
(6)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
3.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实验类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公共体育课程尽量安排在7~8节或3~4节,不得安排在1~2节。
4.班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课程难易搭配科学合理,学期内周总学时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每天上课时数均衡,原则上不少于4学时,不多于6学时,避免疲劳学习。
5.任课教师授课时数要均衡,每天以2~4学时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学时,避免疲劳授课。
6.按照不换场地、不换教学楼、最近教学楼的原则安排教学场地,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在校园内的流动。
7.具体排课顺序:大面积合班课优先于单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需用设备课程优先于不用设备课程,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
8.新学期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六上午,选课对象主体为2020级本科学生,该时间不得安排其他课程;各教学单位例会时间请自行在排课前通报给开课单位教学秘书。
二、工作安排
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完成单位 |
培养方案核查 |
根据各年级对应培养方案,对迁移方案进行核查 |
7月11日前 |
各学院 |
开课计划生成 |
根据各年级对应培养方案,选择开课学期,从专业方案初始化计划;打开开课计划维护开关 |
教务处 |
开课计划维护 |
添加、删除、修改、设置是否开课(设置不开课将不生成教学任务) |
7月13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教学任务生成 |
根据开课计划全部生成教学任务;打开填报任务权限 |
教务处 |
教学任务填报 |
添加、删除、合并、拆分、分组、安排教师,提交审核(含公选课) |
7月15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教学任务审核 |
审查教学任务合班、教师任课门数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
教务处 |
教学任务发布 |
发布教学任务,便于教师备课 |
7月16日 |
教务处 |
置课 |
添加教学任务学生名单 |
课表编排前 |
各教学单位 |
课表编排 |
安排教学任务时间、地点 |
8月18日前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课表核查与优化 |
核查有无错漏排、场地距离、课时均衡性等 |
8月20日前 |
各教学单位 任课教师 教务处 |
课表查询与发放 |
开放正式课表查询 |
8月23日 |
教务处 |
发放教师课表、学生课表 |
新学期开学前 |
各教学单位 |
发放教学楼总课表 |
教务处 |
教务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