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发布人:张一博来源:教务处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2021〕2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1届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设计)。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推荐限额(见附件1)做好本单位优秀学位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四、材料报送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2),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

3.《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4.参评材料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见附件5)。

上报时间:2021年12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档报送教务处。

五、相关要求

1.参评论文应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2.各学院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教务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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