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同行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发布人:于晓飞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准确地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学校定于12月上旬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同行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教原则

教师同行评教是对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一次全面调查,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其可信度,教师同行评教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力求其评价结果能够如实反映教师教学的真实水平和能力。

二、同行评教对象

各教学院部本学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自有专任教师、全职特聘教授和兼职外聘教师。

三、同行评教内容

评教内容包括:“立德树人(要重点评价课程思政内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各方面有关情况。(参考“听课记录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中的“评价内涵”)

四、同行评教时间与方式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教师同行评教以教研室为单位,每位教师应结合本学期课堂听课情况对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其评价标准参考“听课记录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中的“评价内涵”,并据此进行评价打分。

五、具体要求

1.教研室主任负责汇总本教研室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填写“附表一”(须注明所属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签字),于12月6日前上报至本院部教学办公室。

2.各院部教学办公室则将本学期教师同行评教结果,按自有专任教师、全职特聘教授和兼职外聘教师三种类别,分别依照其评价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附表二”格式填写上报,于12月9日前将其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公章)报送至综合楼1202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评教结果将按照规定的分值比率计入教师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总成绩。

相关事项,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联系人:潘雪瑛,电话:0376-3011039/17633710702;于晓飞,电话:19939354987。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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