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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s://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2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及其他免试人员。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2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简称“国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省网”)申报,报名期间24小时开放。两个网站均需填报。详见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体检指定医院为信阳师范学院校医院,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初审和公示。学校人事处要在12月4日前完成我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初审和公示。

(四)审核材料提交。学校要在12月5日前将校级材料提交至“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并将原件邮寄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五)终审确认。12月5日-12月16日。

(六)认定和公示。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公示,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所在高校。

(七)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请人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各申请人正式提交的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河南省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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