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函【2023】14号),我校将开展对应的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见《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提交材料
如有符合条件的老师,于3月8日17时前,将人员信息反馈至综合楼1502室。
人事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