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全员心理育人质量,在全校营造关爱自我、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培养广大师生阳光心态和互助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培育阳光心理,护航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5月6日~6月6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四、活动内容
1.第十二届“5·25”心理健康活动月开幕式;
2.第十一届心灵派对——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3.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展;
4.“培育阳光心理,护航健康成长”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5.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6.朋辈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7.学院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8.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分子培训及评选活动;
9.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案例评选;
10.心理健康活动月优秀作品征集;
11.线上心理配音大赛;
12.心理情景剧大赛(视频);
13.心愿读书会;
14.辅导员团体心理辅导培训;
15.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暨活动月总结表彰大会。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控制人数规模,结合学院特色和专业特点,发动师生的专业性和创造力,精心设计适宜学生心理成长的特色活动。本次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将作为本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落实和督促心理健康活动月的各项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科学、灵活进行,力求发挥最佳的活动效果。
3.活动月期间,各单位应在活动进行各阶段广泛宣传,营造健康正向的舆论氛围。在各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请保留好相关文字材料、照片、视频、活动成果等资料,及时总结。各项活动成效及总结材料提交情况作为先进工作单位评比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本学院心理健康活动月的开展情况相关材料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联系人:朱军帅。
联系电话:0376-3011525,电子信箱:1046004344@qq.com。
附件:
1.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2.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培育阳光心理,护航健康成长”主题班会汇总表;
3.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培育阳光心理,护航健康成长”主题班会记录表;
4.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团体活动记录表;
5.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分子申请表;
6.第十二届心理健康月优秀作品征集说明及报名表;
7.心理情景剧大赛视频提交说明及申报表;
8.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案例征集说明及汇总表。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