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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01 阅读量:

一、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实现学校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便捷平台。为规范我校OA系统运行,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各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工应充分、合理利用OA系统资源,坚持在工作时间内登陆OA系统,阅处相关文件、邮件、通知等信息,并保持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确保信息通畅。

三、凡校领导批示中要求具体承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教职工,应在接到文件2个工作日内在电文处理笺上签署拟办意见或(拟)处理结果,并使用电子印章签名后,发还至校长办公室,不得逾期、拖延。若有急件及重要文件应按文件要求及时处理。

校领导批示中要求具体承办的第一顺序单位为责任部门,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单位为协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的批示,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若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教职工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离校前应安排专人负责OA系统文件阅处;相关人员处理文件前应将主要内容告知本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不得擅自处理。

四、OA系统中信息发布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并经主管校领导审阅、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布。发布单位对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负责。

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具体负责OA系统信息发布、提醒本单位负责人阅处相关文件。若信息员请假时由本单位负责人发布相关信息。

五、OA系统登录规范:OA系统用户为本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所有OA系统用户须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本校OA系统,防止他人获取校内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

六、网络信息中心负责OA系统技术管理和用户开通、注销。人事部和各单位应根据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将用户名单和使用权限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后送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网络信息中心应及时进行用户更新,在注销有关用户前应备份用户OA系统文件,保证系统文件的完整性。

七、校长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OA系统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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