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增进沟通协调,实行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
(一)校长办公会议由全体校领导参加,校长主持,校长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二)会议内容: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近期工作,决定有关事项,以及掌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根据会议需要,相关单位负责人可以候会,并列席会议。
(四)会议召开前,校长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议题征询等准备工作。
二、学校中层干部会议
(一)学校中层干部会议由学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校长主持,校长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
召开扩大会议时,各单位干事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二)召开时间:每学期召开2-3次。特殊原因需要择期召开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
(三)会议内容:听取工作汇报,征询工作意见,协调各单位工作,部署全校工作等。
(四)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未能按时到会者需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委派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学校其他会议,如教职工大会、学术委员会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以及有关专项工作会议等,应依本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四、要求
(一)学校各种内部工作会议,一律在本校内召开,不安排食宿。
(二)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积极发表意见;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原则,落实会议精神。